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文件(海征办【2015】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决定开展落实预征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服役期为两年。
二、初审条件
1、个人有参军入伍意愿,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等情况;
2、学生视力符合: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若视力不符要求可以自愿参加海曙区统一组织的激光手术,不影响体检结果。
3、满足条件的学生既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宁波)应征,也可以在生源地所在地应征,不受户籍所在地影响。
三、时间安排
5-6月,宣传发动、报名;
6月-8月,体检、政审;
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
四、学生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男兵从4月10日开始、女兵从6月20日开始,6月3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然后再网上报名应征(入伍地选择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工程学院)。应征者网上报名后,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交《应届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给学工办黄老师686844),由学院主管领导填写鉴定意见,听通知参加初检初审(6月中旬)和终检终审。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打印后暂时由本人保管,待体检合格后上交。
现场咨询:从5月25日起,每周一、三、五下午,15:30-16:30,学生事务大厅。
五、工作要求
1、有参军入伍意愿的学生登录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注册报名,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后上交学院(学工办黄老师686844),由学院分管领导填写个人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模板见附件)并盖分院章,负责老师记录其个人信息并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
3、男兵体检政审由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女兵报名后由市征兵办直接组织体检。
4、报名从学校入伍的学生,休学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生源地入伍学生由个人自行完成。
5、请各学院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于6月12日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兵役登记花名册》报到学工部周超。
附件1:2015兵役登记花名册
附件2:个人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模板
附件3: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安置政策规定
附件4:一图读懂2015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及新变化
附件下载:
做好2015年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的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