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及士官直招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应征入伍是适应当前形势和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宁波市征兵办《关于抓好高校毕业生预征和士官直招工作的通知》(甬征[201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和直招士官工作通知如下:
二、毕业生网上预征入伍的招收范围、对象及工作程序
(一)招收的范围、条件:
1、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2、年龄条件: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3、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 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
4、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5、专业条件:本次征兵为义务兵,不受专业限制,有意向入伍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工作程序
1. 5月1日—6月15日,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2. 6月20日前,学校对报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配合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
3.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原户籍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提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
(三)有关说明
1.应届毕业学生网上报名的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2.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网对学生报名及预征情况进行查询和汇总。
3.学生处负责对报名学生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信息进行网上核对。
(四)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拔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每学年不高于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见附件)的通知执行。
三、直招士官的范围、对象及工作程序
(一)招收的范围、对象
今年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8月1日)。我市2010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任务为25人。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对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招收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控制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
(二)工作程序:
1、学校报名(6月4日前)到本学院辅导员处填写2011毕业生士官报名信息(见附件3),各学院于6月4日前上报学工部。
2、体检政审(6月底前),按义务兵体检政审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定兵(7月中旬前),签订协议书。根据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和专业种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会同高校有关部门,进行集体定兵,同等条件下,积极应征、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曾服过现役和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4、8月10日前组织输送,采取领兵方式,起运前2填有接受部队到省征兵办指定的地区,办理交接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和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统一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利用网络、校园广播、宣传板等平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班、团会等形式广泛动员,为“预征”和“直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把有关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宣传、讲解到位,充分调动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附件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附件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附件3:毕业生士官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