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竞赛

关于评选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 “王伟明新苗奖”的通知

为更好地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依据宁工发〔2013〕8号文件,结合《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学校计划评选出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暨“王伟明新苗奖”。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励人数与金额

一等奖5名,2000元/人;二等奖18名,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校纪校规,德育考核成绩良以上,在本年度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专业平均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50%,各考试、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

3、按《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见附件1)计算分数,奖励总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分数相同的以本专业学分绩点高低来排名。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组,日常评审组织管理工作由院学工办叶老师负责。

2、申请阶段:3月1日-3月8日24:00,申请人填写《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暨“王伟明新苗奖”推荐表》(见附件2),加分项目需附上佐证材料,文件夹以“王伟明新苗奖+姓名+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dx2013kechuang@163.com

注: 1、参与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社会实践,国际交流,发表论文及申请专利请注明具体情况,并备注得分,如:全国化工设计 全国一等奖(10)2013年省新苗计划立项(项目编号),名称,第几完成人(分数);2、所有加分项需在2014年获得;3、申请表中列出的加分项目,务必附上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3、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一、二等奖获得者,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团委。

五、其他

1、推荐表及佐证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准备,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

2、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叶老师:18867648276/668276。

六、附件

附件1: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doc

附件2:2014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暨“王伟明新苗奖”推荐表.doc

2014年度竞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2013年度科创项目结题情况.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