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宁波工程学院“王伟明新苗奖”的通知
为更好地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依据宁工发〔2013〕8号文件,结合《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学校计划评选出2015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暨“王伟明新苗奖”。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励人数与金额
奖励人数: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人,二等100人。其中,电信学院一等奖名额5人,二等奖名额18人。
奖励金额: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校纪校规,德育考核成绩良以上,在本年度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专业平均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50%,各考试、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
3、按《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见附件)计算分数,奖励总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分数相同的以本专业学分绩点高低来排名。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审组,日常评审组织管理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2、有意报名者,请于3月15日前根据评选细则(见附件1)填写“王伟明新苗奖”推荐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1025475390@qq.com章老师邮箱。各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后张榜公布,并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报王伟明助创资金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申请表中列出的加分项目,务必附上佐证材料,如奖状或证书的电子照片)
附件1 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doc
附件3“王伟明新苗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