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按照学校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宁波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暨首届浙江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选手或团队只能申报参加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个子赛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的一项,不可兼报。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8个,集体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16年4月—5月15日)。
为了完善各创业团队的组织结构,更好地完成创业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同时也为吸纳更多优秀学子参与到“互联网+”创业计划竞赛中来。团委将联系资深老师对各位老师进行专业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初赛阶段(2015年5月15日—5月30日)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出该学院的优秀作品,按照优劣排序后上报校团委。
3.决赛阶段(2015年6月)
决赛预计在6月下旬进行,采用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决赛胜出的项目,学校将结合竞赛的进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人士,就大学生创业的知识储备、能力要求和风险资本市场的运作等主题对参赛创业团队进行指导。
在整个竞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对作者及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核查属实后,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5.推荐省赛作品完善阶段(2016年7月—2016年8月)
决赛胜出的项目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被推荐参加浙江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意竞赛组委会,参与省赛的角逐,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八、评审规则
学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做好省赛遴选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和推荐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九、其他
有意报名者请于5月15日前,提交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到学工办章回老师处(电信楼111,87081905)。
创业计划书要求A4文本,篇幅一般20-40页,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发送1025475390@qq.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韩玉老师:87616081,校学生科协主席胡新学:675250
附件1: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2:创业计划书编写大纲(初赛参考).doc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