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波工程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分团委:
为丰富我校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讴歌“美丽中国”,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选拔优秀作品报送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至11月举办宁波工程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省赛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人文与艺术学院
二、竞赛主题
“家园”。
“家园”在汉语中是对出生和栖居之地的经验性表达。它寄寓着熟识、亲近、眷恋、舒适等情感因素,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怀着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家园也成为众多文学艺术作品的核心,是经久不衰的追求之一。人们在心灵深处寻找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难以言说的情怀,或者说是一种重返家园的精神呼唤,因此重返家园成为人们潜意识中的逻辑。
竞赛旨在启发年轻学子的创造性、创新性思维,竞赛主题无意将同学们的创作限定于一个狭隘的“家园”概念。“家园”不仅仅是一个地理上的存在,更多地被赋予了精神的意义,追寻的过程也是精神上的回返溯源,是起点也是归宿。
三、参赛对象及名额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网络组;手机摄影组
参赛对象为宁波工程学院所有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由各学院统一收集递交参赛作品(单幅作品每幅为1件、组照每组为1件,下同)。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3件。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安排
2016年6月上旬,征集作品
2016年10月7日,截稿。
组照每组4幅~10幅,文件名需编写顺序号。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每件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统一为“作品类别+作品题目”。
各学院请将报名表、作品的电子版和报名汇总表按要求送至邮箱543419189@qq.com。
2016年10月10日,组织专业教师评审。
2016年10月12日,公布获奖名单,确定报送省赛作品名单。
五、竞赛项目和规则
1.竞赛内容
竞赛分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3个类别。
纪实摄影作品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时装、建筑、交通工具、家电等各类商业题材,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
2.比赛规则
竞赛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需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赛,JPEG格式。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所有数码照片需提交原始图像电子文档,胶片拍摄作品在答辩时提交作品底片。网络组作品:照片像素在1.5-2M之间。
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已投网络组、手机摄影组的作品仍可选送参加专业组、非专业组比赛,如选送参加专业组、非专业组比赛即默认为退出网络组、手机摄影组比赛。
六、参赛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为省内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摄影作品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其他类别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并在投稿时提供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图像文件。
3.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七、奖项设置
根据专业教师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相应证书。
八、其它说明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人文学院西一406办公室向玉婷老师或黄玉婷同学。向玉婷(老师):536955,黄玉婷(学生):671489。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作品汇总表
宁工团委〔2016〕35号关于举办宁波工程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doc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