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地实施创新实践教育,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依据宁工发〔2013〕8号文件,结合《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学校计划评选出2016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暨“王伟明新苗奖”。具体通知如下:
王伟明新苗奖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励人数与金额
奖励人数:全院22名,其中一等5人,二等17人。奖励金额: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校纪校规,德育考核成绩良以上,在本年度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专业平均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50%,各考试、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
3.按《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见附件)计算分数,奖励总分排名靠前的学生,分数相同的以本专业学分绩点高低来排名。仅限2016年获得的各种奖励。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组,日常评审组织管理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2.评选工作3月10日开始。请各位参评同学于3月26日前将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王伟明+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dxkechuang@163.com(证书原件及获奖发文均可,未佐证不予加分)。
3.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经学院公示,4月5日上报校团委(申请表中列出的加分项目,务必附上佐证材料),由校团委报王伟明助创资金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1.王伟明新苗奖评选细则
2.王伟明新苗奖推荐表
关于评选电信学院2016年度宁波工程学院“王伟明新苗奖”的通知.doc
电信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