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宁工发〔2017〕76号文件),现开展2024年度的“个人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已经学校认定并登记在册的我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留学生)。
2.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获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二、资助申请细则
类别 |
资助标准 |
佐证材料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
6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2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八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1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 |
2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口译证书 |
10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考研(选择其中一项) |
参加复试500元/人 |
复试通知书复印件及往返车票或车票购买记录 |
录取1000元/人 |
调档函复印件 |
积极就业 |
在5月3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签订,300元/人 |
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参与学校竞赛目录中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 |
团体赛: 负责人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15%给予资助 |
团委统一提供 |
个人赛: 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 |
三、评审程序
1.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本次申报的取得相关证书的时间范围:
(1)非毕业班学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日31日;
(2)毕业班学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3.填写《宁波工程学院2024年度发展性资助“个人能力提升工程”专项推荐汇总表》(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以2024FZZZ+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于2025年5月16日10:00之前发3583642799@qq.com邮箱,同时将以上纸质材料投递至东三301门口111号信箱。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电信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15689。
宁波工程学院电信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