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宁工发〔2019〕9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有42名学生拟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166名学生拟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15689。
其他说明:
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在2024-2025学年认定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一等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兼得校内、企业各类奖学金、国家二等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4.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不兼得香港甬港联谊会家乡慈善助学金、宁波市慈善总会高校助学金或其他由学校推荐获得的校外助学金,
5.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请拟确定名单内同学按要求填写好附件材料交至各班班长,请各班班长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国家助学金+班级打包发送至2207462370@qq.com,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交至东三303。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