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学生遭遇重大事故资助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秋季教育发展基金会意外变故资助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资助条件
(一)重大事故的定义范围:重特大疾病、意外突发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事件。
(二)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事故后,导致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在享受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险、学生意外险和校内外其他资助后仍有资金缺口,急需得到资助的学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
(三)如因学生本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而遇到意外事故,不属资助之列。
三、证明材料
(一)意外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票据、乡镇或街道的证明等;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四)其他能证明意外事故属实的材料。
请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填写纸质材料(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4日前交至东三303办公室,同时发送附件电子材料(邮件主题+文件命名为:2024qjywbg+专业班级+姓名)至22074623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