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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冲突解决办法及操作流程



   本次考试,如若有同学的补考、重修考时间有冲突,可以采取“连考”(连续考试)的办法解决。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学生向监考老师提出参加“连考”原因(考试时间冲突),并申请“连考”。
2.监考老师根据学生提供的冲突科目考试地点,去拿取另一份试卷,并发给考试。
3.第一场考试结束之后,学生上交本场考试科目试卷。留下一位监考老师继续监考该生,待第二场监考教师到场之后与其主监考教师进行情况说明方可离开,留下该考生继续考试。第二场考试结束之后,由第二场监考教师单独把该考生的考试试卷交至教务处考务人员。
4.本次冲突的科目主要是数学类,考场分别为翠柏3-120、翠柏3-220、东校区教三109。(第一场是数学类科目,第二场是《毛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