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和兵团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1)报名。报名截止6月1日,高校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两项计划”。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查看有关情况。“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2)。2015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上交书面报名表。“西部计划”报名学生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校团委(行政楼117)审核备案。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校团委初审确认。各学院辅导员应提醒学生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附件6、7),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12000元/人/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补贴14600元/人/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8000元/人/年(含交通费1000元/人/年)。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转“村官”。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具体应按照期满当年省委组织部对“两项计划”志愿者转村官的要求为准),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5.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6.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
详见:
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