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做好假期前后学生工作,使学生度过一个文明、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假期前后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学生期末考试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二、加强夏季学生安全教育

三、 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1、     留校申请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暑期留校,鉴于假期安全管理需要,希望各学院要严格审核。以下列学生为主:

1)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成员;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的学生;

3)参加勤工俭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4)考研学生。

2、留校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签署安全承诺书。两者提交纸质版。班级汇总并填写《汇总表》(电子版发黄老师QQ)后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学工办。申请截止日期7月8日下班前。申请表见下方。

(2)临时申请。超出原申请住宿时间留宿或假期中途临时返校住宿的学生,需按照前述向学院申请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留校。

四、加强下学期开学学生按时返校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根据校历最新安排:2015711日—96日学生放假,97日返校报到注册,98日正式上课。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要事先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主动向学院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时返校且返校后需补办请假手续

1)出具由家长签名确认并留有家长联系方式的纸质请假条;

2)佐证材料的相关要求:因病的,应出示医师签名的病历证明或建议休息的证明(所标明时间段需与学生的请假时间相吻合);因事或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假条上应实事求是地说明事情缘由,并由家长写明已知悉、同意;

3)对于因票务原因不能准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把请假关,做好留档记录,下次放假前逐一做好排查、提醒工作,严格避免学生因同样原因再次晚报到。

4、学生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院要进行批评教育,未报到期间的教学任务按旷课计,并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处理。

5、未请假逾期2周不到学校报到或连续2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宁波工程学院学籍管理条例》予以退学。班长届时做好返校统计。

 

宁工学生〔2015〕21号+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前后学生工作的通知.doc

2015暑期留宿申请表.doc

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