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首届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校长助理”的通知.doc
各学院团委: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校长助理实施办法》(宁工发〔2016〕2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在每个专业选拔1名优秀学生(全校共40名)任学生校长助理,任期一年(首届校长助理的任期为一年半,从明年开始,每年九月份换届)。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3、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选拔条件
1.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
2.热爱公益事业,乐于服务师生,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民主管理意识。
3.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群众基础。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学院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应推荐每专业不少于1名的学生参选,总人数不多于学院所设专业数2倍。学生自荐不限名额。
电子版报名表应于2016年4月6日16点前发送到邮箱597121771@qq.com.联系人:蔡逸晖 671954. 报名表见附件。
学院汇总后择优推荐。电子版及纸质报名表应于2016年4月8日16点前交至行政楼117办公室,联系人:陈霖,联系方式:87616683,电子邮箱86907077@qq.com。
四、选拔方法与流程
1.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其中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由校团委组织。
3.面试由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校级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评审团,采用学生竞聘演讲、评委提问、答问等方式。
4.面试考核结束后择日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颁发聘书。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校长助理”报名表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