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文件(海征办【20161)”精神,为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决定开展落实预征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青年为20161231日以前年满1820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61231日以前年满17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服役期为两年。

二、初审条件

1、个人有参军入伍意愿,平时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等情况;

2、学生视力符合: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若视力不符要求可以自愿参加海曙区统一组织的激光手术,手术费用本人只出一半,剩下的人武部承担,只对我们高校优惠。不影响体检结果。

3满足条件的学生既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宁波)应征,也可以在生源地所在地应征,在高校入伍的学生每年可以拿到宁波当地政府给在校生一万元奖励,其他的补贴按照宁波当地财政局标准给以补助,入伍不受户籍所在地影响。

三、时间安排

4-6月,宣传发动、报名;

6-8月,体检、政审;

91日批准新兵入伍,95日起运新兵。

    四、学生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男兵从410日开始、女兵从620日开始,63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然后再网上报名应征(入伍地选择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工程学院)。应征者网上报名后,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交《应届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给学工办黄老师686844由学院主管领导填写鉴定意见,听通知参加初检初审(6月中旬)和终检终审。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打印后暂时由本人保管,待体检合格后上交。

现场咨询:45日起,欢迎学生随时到商业街二楼学生事务一站式大厅进行咨询。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传达文件精神,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保证征兵宣传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尤其是2016届毕业生,调动学生的参军积极性。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应征学生报名和政审工作。

2、有参军入伍意愿的学生登录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注册报名,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后上交学院,由学院分管领导填写个人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模板见附件)并盖分院章,负责老师记录其个人信息并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

3、男兵体检政审由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女兵报名后由市征兵办直接组织体检。

4、报名从学校入伍的学生,休学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生源地入伍学生由个人自行完成。

5、各学院推荐1-2名退伍学生,作为征兵工作助理暨老兵协会会员,协助做好征兵宣传咨询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老兵交流活动,名单请于515日前报学生处  王爱华。

6、请各学院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于63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兵役登记花名册》报到学生处王爱华处。

附件1:2015兵役登记花名册.xls

附件2:个人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模板.doc

附件3: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安置政策规定.doc

附件4:2015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及新变化(未能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