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根据安排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并进行初步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波工程学院学生会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全国范围内评选),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浙江省3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浙江省42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全体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报名安排
本次初筛各学院申请上报不限名额,经学校层面确定为参选代表后会被单独通知进行相关准备。
请符合条件欲参加评选的的同学及时填报,表格详见附件,学院报名,报名表在12月2日前发送至黄老师邮箱2758008994@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3日前将表格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sunbut@126.com,如有问题可咨询负责老师王张宇泽,电话87616081;负责同学李祝春,电话18888644559,短号664559。
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足够重视,并进行充分的宣传,将通知传达至各个班级和各位同学。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