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根据安排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并进行初步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二、报名时间

20171122日至123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波工程学院学生会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全国范围内评选),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浙江省3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浙江省42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全体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报名安排

本次初筛各学院申请上报不限名额,经学校层面确定为参选代表后会被单独通知进行相关准备。

请符合条件欲参加评选的的同学及时填报,表格详见附件,学院报名,报名表在12月2日前发送至黄老师邮箱2758008994@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在123日前将表格汇总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sunbut@126.com,如有问题可咨询负责老师王张宇泽,电话87616081;负责同学李祝春,电话18888644559,短号664559

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足够重视,并进行充分的宣传,将通知传达至各个班级和各位同学。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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