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两项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项目办《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的有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校内招募工作。现将《2018年宁波工程学院“两项计划”招募方案》下发,请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推荐、仔细审核,争先创优完成“两项计划”招募工作。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招募程序

(一)组织招募

1.报名:报名截止64,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且不符合两项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12)的不能参加报名,各学院负责两项计划的老师和预报名学生请加入宁工2018两项计划”QQ群(群号660823745)。

1)西部计划报名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只需填报服务地意向

2)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此计划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32018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地基层。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64日前上交书面报名表至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中心代收,梁艳鸿/ 长号156 6923 8007/短号663296)。

1)西部计划:报名学生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经年级辅导员签字、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后上交,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审核:除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外,还需要在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4.统计上报:各分团委项目办请于64日前将《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校团委海滢滢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1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两项计划体检;(3)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4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6)服务地紧缺的水利及管理类专业优先;(7)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2.下达指标: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我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对应岗位。

3.组织选拔:根据上级下达的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

4.组织体检: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进行调换。

5.后续事宜:录取公示、全省集中培训、岗位匹配、欢送仪式、发放补助等环节另行通知。

三、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1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学校给予一定经济补贴;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2018—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9号)执行。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5.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