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各学生系统自查成绩,如若有课程未通过而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请学生个人提交重修申请,提交方式有2种:1参考附件“学生跟班重修操作流程”进行网上申请;2下载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进行纸质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电信学院
2012.10.08
学生跟班重修操作流程.doc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2014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