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报名工作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18日。请首先查看附件中,各个专业的可接收转专业名额,有名额的专业即可接收报名申请。
一、申请方式
请各位同学自行下载转专业申请表格(见附件),认真阅读转专业报名表格中的本人承诺:本人经过认真思考,并对要转入专业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能够在新的专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一旦学校审批通过转专业申请,将不再予以变更、不得再转回原专业。转专业后,本人会自行把所缺课程通过跟读或重修方式补齐,因转专业不能如期毕业,责任自负。课余时间多去要转入的专业听课,提前熟悉。
转专业表格上各项内容请填写完整,转出学院意见签署的时候须统计累计学期排名,并记录在转出学院审批意见一栏。转出意见签署需安鹏副院长签署后加盖学院公章(安院长办公室:西校区电子楼1楼副院长办公室)。
转专业表格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8日)前交到转入学院,逾期后果自负。由转入学院统一安排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间听从转入学院的安排与通知。
转入学院考核后的录取名单,请通知到学生,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不允许转专业情形
根据新的转专业文件规定,以下情形不允许转专业。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在校期间已经批准转过一次专业者;
(三)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四)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五)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六)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七)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八)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九)专升本学生;
(十)艺术体育类学生。
三、附件
转专业申请表2015.doc
转专业计划招生数汇总稿20150602.xls